广东省考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020-10-29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在公务员考试中有一项要求“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不得报考该岗位?很多考生对这个概念并不是很了解,今天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答】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市、县、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不得报考其任职地的选调生职位。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不得报考其任职单位(系统)的选调生职位。
  根据历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安排,预计2021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笔试时间预计在2021年4月,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历次考试不指定用书,需要复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可参考2021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教程(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点击订购)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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