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公务员考试面试模拟题:网上抢红包要缴税

2019-12-23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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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试题】
 
  自2014年春节微信红包首次亮相以来,抢红包的风潮愈演愈烈,也吸引了众多企业的“入局”。网络红包成为一种常见的营销方式。不少企业通过发放网络红包开展促销业务,一些平台也通过红包来刺激消费者重复消费。除此之外,由于操作便利,不少企业还通过网络红包来转款,甚至有的单位还通过红包来发放工资。今年出台的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规定了网上抢红包也要缴税,请谈谈你的看法。
 
  【解析】
 
  这道题在前半部分主要谈及的是社会现象,从而引出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很明显是考察大家对于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理解。抢红包在一定的意义上促进了网络经济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一些企业用红包的形式宣传做广告以及发工资等行为就会存在偷税漏税等一系列问题,而政策的出恰好明确并细化了企业和个人的的网络抢红包问题,保障了社会的公平。
 
  首先,根据公告,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和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保障了企业利益。
 
  其次,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原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部分收入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质,公告将其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税率为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税负保持不变。商品折扣折让不征税此次规定列出了几种例外情况:具有销售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需要缴税的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保障了公平。
 
  此外,堵住偷税漏税缺口对企业发放的网络红包征税,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堵住偷税漏税缺口的必然之举。但在此前,由于缺少明确的认定,这类企业红包是否应该纳税还存在争议。有声音称,企业红包既不利于税收公平和收入公平,还可能为企业偷税漏税开口子。此举阻断了企业的偷税漏税逃税问题,保障了税收。
 
  但是随着使用网络红包的场景越来越多,如何做好税收监管?成为一个不小的难题。发放、接受红包在技术上虽有迹可循,但发红包的目的却难以把控。规定细化还不够。
 
  所以,对于抢红包缴税问题,还需要从制度、法律上严密相关规定。在技术上,通过加强网络红包监管,让逃税漏税和利益输送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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