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惠州公安局招聘刑事现场勘查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9-03-19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广东惠州公安局招聘刑事现场勘查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广东惠州公安局招聘刑事现场勘查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大亚湾区公安局辅助人员队伍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亚湾区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刑事现场勘查警务辅助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刑事现场勘查警务辅助人员共2名,主要从事协助现场勘查、数据录入管理等工作。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学历要求:考生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社会人员报名之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并承诺在9月30日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年龄18—28岁(1990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能力和电脑操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明显纹身,裸眼视力1.0以上)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现场勘查警务辅助人员不纳入政府编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薪酬待遇:月薪酬福利待遇约10000元。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至3月22日,5个工作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澳头安惠大道13号(大亚湾区公安局2号办公楼5楼,联系电话:0752-5385051)。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公开招聘刑事现场勘查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见附件1,网上自行下载,A4纸正反页打印,填好的电子版文件同时发送至互联网邮箱:dywzgs@126.com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历证书、户口簿、婚育证明、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张;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按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资格初审。
  (三)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试×1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招聘岗位数与符合资格条件考生的比例必须达到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
  2、体能测试。按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达标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一般为15分钟。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区公安局政工室)。招聘单位在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区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考察。考察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区管委会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为取得报考资格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区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385051(区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752-5385081(区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
  0752-5562858(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点击下载>>>
  惠州大亚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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